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永遠不要用自己的對某個人的真實喜惡在行為上表現出來,

最高明的方法應該是,

讓身份高於自己的人覺得自己尊重他;

讓身份於自己相同的人覺得自己喜歡他;

讓身份低於自己的人覺得自己重視他;

如果做不到的話,最少要對每一種人都非常熱情,至少熱情是不會得罪任何人的。




永遠不要把自己對某個陌生人的真實評價在行為上表現出來,

最高明的方法應該是努力認清每一個陌生人的大致身份,

然後選擇最合適的態度去招呼他們,

如果做不到的話,最少也要對每一個陌生人都保持謙遜和尊重,至少謙遜和尊重是不會得罪任何人。



永遠不要把自己的真實情緒擺在臉上或者用行動表示出來,

最高明的方法是在最適當的場合表現出最適當的情緒!

如果做不到的話,至少要做到在任何時候都保持著冷靜和沉穩,至少冷靜和沉穩是不會得罪任何人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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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zerosiriu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